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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8 章


翌日,  工作室。

        东永元正在给咖啡机加水,就见自家老板从门口走了进来,神情有些凝重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送一杯咖啡上来。”季朗吩咐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。”东永元应了一声,  转回身赶紧问跟着进来的小老板娘,“老板娘,老板怎么了,怎么感觉今天有些怪怪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能……是因为我吧。”巫渺渺有些心虚的挠了挠脸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?”东永元很是好奇,“老板娘你做什么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……就亲了一下啊。”好吧,  昨天那个亲亲她确实是故意的,他们巫师进行祝福的时候根本不需要亲亲,  但她都来海市这么久了,增进一下感情怎么了?

        不过相公虽然看起来怪怪的,  但是今早起来后也没有说她,  更没有瞪她,这就表示他没有生气,顶多只是有些不好意思。

        没错,肯定是不好意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亲老板了?!”东永元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嗯。”巫渺渺得意的一点头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得意劲,  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热情主动了吗?

        “老板娘,  我欣赏你。”东永元由衷的竖起一个大拇指。

        巫渺渺嘿嘿一笑,朝东永元摆了摆手,  转身去了洗手间,  如昨天一般把被灵体附身的娃娃放了出去,让它继续盯在网红蛋糕店外头。

        既然挖肝魔的下一个目标是自己,肯定就会再次出现在这附近,  只要耐心够,我就不信等不到你。

        另一边,东永元把新鲜磨好的咖啡送上楼,  却发现自家老板脸上多了一副眼镜。

        戴眼镜了,莫非是要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今天不要让任何人上楼打扰我。”季朗把桌上的文件挪到一边,伸手去调整显示器的位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。”东永元眼睛一亮,忙不迭的应了声,放下咖啡便急匆匆的下楼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人还没完全从楼梯上下去呢,他就先兴奋的喊了起来:“喂,喂喂,你们几个快别干活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刚才上楼送咖啡,发现老板戴上眼镜了,而且正在调整电脑显示器的位置,同时吩咐我不要让任何人上去打扰。”东永元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北繁三人先是一怔,然后脸上就是一阵狂喜,异口同声道:“老板要开新文?”

        老板的眼睛虽然黑眼圈重,红血丝多,但并不近视,他办公室里只有一副防蓝光的眼镜。而他唯一会戴眼镜的情况,只有他需要长时间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脑的时候。在加上调整显示器的动作,就只有开文这一个解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去读者群吼一嗓子,让大家准备追更新。”说完,易观便啪啪的用手机打起字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四个为什么会这么激动?

        因为,他们四个全都是季朗的脑残书粉。

        要不然就季朗这种糟糕的毒舌性格,四人除了东永元必须成为卧底外,没点美颜滤镜,谁扛得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去接杯水,要不然一会儿没时间去。”北繁这话一出,四个人全都拿起自己的杯子跑去了茶水间。

        别的作者开新文,就算有存稿,通常第一天都只会放一两章,大气点的也就放三四章,之后便是一天更新一点,直到故事完结。但是他们老板,子禾大神,写故事极为与众不同。

        别人连载一天一章,他连载一小时三章。

        别人写一本十几万字,快的半个月,慢的也要一个月,他写十几万字的,24小时内一定完结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来工作室之前,北繁几人一直觉得季朗是全文存稿好了之后,才一口气发出去的。可来了之后他们发现,根本不是这么回事。他们老板是真正的网文界人形打字机,两只手能码出八只手的效果,时速据不完全统计,高达一万二,且字字珠玑,从不掺水。

        手速快就算了,你特么写的是刑侦类,你构思情节的时候不用动脑吗?

        同为文字工作者,三位编辑是由衷的嫉妒!

        大概二十分钟后,一直盯着手机的易观吼了一声:“出了,出了,第一章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看看,这次是什么类型的故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挖肝魔?!”

        四人不敢置信的盯着网页上季朗刚刚发表的第一章故事内容:

        X市,一位刚刚大学毕业的女生被发现死在出租屋内,死因是被人**挖肝。警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,采集了指纹,脚印,查看了24小时内的所有监控,却没有获得任何线索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周后,第二位受害者出现了,依旧是刚毕业的女大学生,依旧是在出租屋里被人挖肝。又过了半个月,第三位受害者出现了,这位受害者幸运的活了下来,却依然少了半块肝脏。一时间满城风雨,人心惶惶,每个人都在问挖肝魔到底是谁?

        是我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就是挖肝魔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看到这里,工作室内的四人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都清楚,老板最擅长的便是以犯罪者本人的角度来写故事,就像是罪犯自己在写犯罪笔记一般。而读者以罪犯的角度代入进故事,的时候也会更加紧张和刺激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挖肝魔?不需要后面的故事情节,只是这三个字就已经让人毛骨悚然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?!”东永元是四人里唯一一个知道季朗身份的人,他自然也能猜到季朗写的那些故事都是从梦中知道的,但是挖肝魔?

        东永元已经在季朗的工作室待了足足两年,他看的出来,季朗虽然拥有梦魇的能力,却比任何人都想要融入这个社会。他厌恶失眠,所以几乎不会主动使用自己的能力,要不然不会这么多年,他梦魇的力量并无多少增长。而他写的所有故事,但凡是和比较出名的案件相关的,也最少是五年前的案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知道季朗为的就是避嫌,可这一次,他竟然是主动入了挖肝魔的梦境?!

        东永元愣神的功夫,工作室内的其他三人已经从最初的震惊中缓过神来,他们面面相觑着:“老板以往写的案件,和真实的案件相似度高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像挺高的。”单俊毅弱弱的举了举手,“我有一表哥是警察,我以前还问过他,你们记得老板写的那本《犯罪笔记》吗?我表哥特地去档案室找过资料,相似度高达90%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挖肝魔……”北繁的声音有些颤抖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往下看吧。”东永元叹了口气,既然老板决定写了,那么便谁也阻止不了。而他写的,就一定是他看到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章的剧情,停在了挖肝魔学成归国和女友相遇,只需要再等二十分钟,第二章便会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同一时间,马路对面的刑警大队里,霍明知收到了网站的短信提示:【您关注的作者子禾开新了,快来给作者大大支持和鼓励吧。】

        这短信提示是他特意花钱在网站后台开通的,为的便是在季朗第一时间开文的时候他能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看到短信,霍明神情一变,隐隐有些激动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前天他所在的季朗的一个读者群里,群管理忽然在群里问起挖肝魔案件中幸存者的资料,这个群管理平常很少说话,但是每次在群里说的话都很有公信力。霍明知推断这个群管理一定和季朗认识,并且有一定程度的接触才能有这样的话语权,所以他当时便私聊了群管理,把幸存者所在的医院地址给了他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第二天下午,他便接到了医院的电话,说有一个长相阴沉的男人走错过病房。

        长相阴沉,正是季朗给人的第一印象。

        霍明知迫不及待的点开网站APP,找到季朗刚刚发出来不久的新文,快速的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【是我,我就是挖肝魔……】

        啪的一声,霍明知拿在手里的水杯掉在了地上,碎了一地玻璃渣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霍队,你没事吧。”有队员路过,关心的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霍明知没理会,甚至没有去看一眼满地的碎片,他紧紧的抓着手机浑身都在颤动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果然,我就知道你不会袖手旁观。”

        =

        一小时后。

        季朗发表的下面已经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评论,全是惊讶和猜疑。虽然很多读者都砸过霸王票要求季朗分析挖肝魔的心理,但分析,和以挖肝魔的角度直接把作案过程写出来是有着极大区别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挖肝魔还没有落网,警方对外披露的细节几乎没有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随着故事情节层层铺开,看着故事中挖肝魔如何遇见了第一个遇害者,如何计划,如何实施,如何成功,最后又是如何逃离警方调查的这些所有的细节。

        众人只觉得后背发凉,恐怖至极,接着便自发的在读者群,在文章底下讨论起挖肝魔计划的可行性来。

        【窝草,我刚才在脑子里模拟了三遍,好像真的可以。】

        【我也是,吓尿了都。】

        【我是警察,我可以负责任的说,这个作案细节,真的可行。而且我们事后去查,几乎查不到线索。】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等到季朗写到第二个受害者的时候。

        【每次都是在公众场合,随机挑选受害者,然后过了一个星期才动手,窝草,怪不得警察不能锁定嫌疑人。】

        【我发现规律了,挖肝魔在挑中受害者时,都会对受害者说一句,你的眼睛真漂亮。】

        【规律有毛用,一个陌生人一个星期前跟你说的话,你能记得?】

        【感谢熬夜,感谢失眠,感谢黑眼圈救我狗命。】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等季朗写到第三个受害者的时候。

        【我发现一个问题,就算子禾大大写的故事是真的,就算我们找到这个人了,现实中是不是也不能定罪?】

        【窝草,我也想说,这人做的滴水不露,一点证据都没有啊。】

        【这本书能做证据吗?我打印了送去警局?】

        【那按你这么说,我还看过这本书呢,我能做证人吗?】

        【有证据的,最开头,挖肝魔挖了半块肝给那个恶魔做药,那个药就是证据啊。】

        【对,药里面一定有受害者的DNA。】

        【楼上的,这个恶魔不是子禾大大虚拟出来的吗?怎么可能真的有?】

        【子禾大大为了过审,几乎在每本书里都会虚拟出来一个恶魔,但其实这个恶魔就是罪犯本身。所以这个药,肯定存在。】

        【有道理,赶紧通知警察筛选犯人,找证据啊。】

        【诸位是不是太激动了,这只是子禾大大依照自己的理解分析出来的,不一定就是真的。各位别真去报警啊,小心给大大招惹是非。】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北繁看着群里的聊天记录,犹豫着说道:“我想去问问老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别去。”单俊毅阻拦道,“老板闭关码字呢,这时候去你想死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看看第四个受害者,那人不是你邻居吗?如果细节对的上,你再……”易观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第四个受害者小北在公司说过,老板肯定清楚,细节对的上是应该的。”单俊毅打断易观,“再说,刚才群里那哥们说的对,就算咱们老板推理的都对,你怎么让警察相信?还真去对面报警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俊毅说的对,而且你忘了,咱们老板的书,只有作案过程是准确的。其他的,比如他在文中给罪犯设立的职业,身份,以及动机并不是准确的。你去报案,警察怎么抓人,抓谁?”东永元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年季朗写《犯罪笔记》的时候,因为写的和案件原形太过相似,以至于被霍明知盯上。之后季朗为了隐藏自己梦魇的能力,也为了更好的解释自己的,他只会在中保留罪犯作案的过程,其余的如名字,年龄,职业,动机,可以直接和现实挂钩的东西,他都会换掉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一来,如果有人再来质问他是如何知道这些细节的,他可以说是自己收集资料,推理还原出来的作案过程。而就算对方不信,拿他也没办法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倒真希望老板写的这些是真的,挖肝魔是两年前归国的医生,这样一筛查,嫌疑人就锁定了。”北繁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们怎么了?”巫渺渺之前一直在和灵体娃娃共感,一直到中午肚子饿了才想着来问问其他人吃什么,结果却发现几人气氛有些不对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在讨论老板的新文。”易观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新文?相公开新书了?”巫渺渺一愣,下意识的拿出手机来查看,发现季朗真的开文了,而且已经写了四万多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居然已经这么多字了,先留言再看。”巫渺渺快速的留下一条“恭喜相公开新文”评论后,才返回来看具体内容。

        很快,她也发现了问题:“挖肝魔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几乎是瞬间,巫渺渺就想到了昨晚季朗忽然不稳定的气息,她记得当时季朗说过,他气息不稳,是因为入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难道是入的挖肝魔的梦境?

        相公怎么会忽然写挖肝魔的故事,他不是不让我管,怎么自己反而把挖肝魔的事情写成了?

        “快,老板又更新了,第四个受害者。”单俊毅提醒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四人便不再理会巫渺渺,低头去看。

        巫渺渺怔怔的望着楼上,片刻后似乎想到了什么,眼睛越来越亮,嘴角越扬越高,她开心的跑回了区,抱着自己的诅咒娃娃开心的自言自语:“娃娃,你说相公是不是因为我?他是因为我才对付挖肝魔的对不对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对,肯定是这样的。看来亲一亲,感情果然就增进了呢。”巫渺渺乐的滚进了沙发里,滚了两圈后,她出手解开了自己早上施下的巫术,召回了在外面蹲点的灵体娃娃。

        相公都出手了,肯定就不需要她操心了,而且要是她不小心比相公早一步抓到挖肝魔,那岂不是辜负了相公的一番心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嘿嘿嘿,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=

        季朗虽然是临时开文,但因为他本身的人气,加上题材的敏感度,这件事情很快就惊动了海市的警察局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霍队,你看这个……您已经在看了啊。”一个警察拿着手机冲进了霍明知的办公室,想让他看看网上的,可是等他进去之后,才发现霍明知也正在看这本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也是子禾的粉丝?”霍明知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。”小警察眼睛一亮,自己和霍队居然粉了同一个作者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觉得他写的是真的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子禾大大的犯罪推理逻辑一直很严密,而且文中描写的场景,和我们现场采集到的线索也基本吻合。我觉得起码在作案过程上,很合理。就是……没什么可以锁定嫌疑人的线索。而且,他写到第四个受害者后就停止了。”小警察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季朗写书一直很快,挖肝魔这本书只有五万多字,在写到最后一个受害者的时候,甚至都没有写细节非常简单的一笔带过,只是在故事的最后,用挖肝魔的语气留下了一句无比嚣张的话。

        【我还在这座城市里,你们能找到我吗?】

        “通知所有人开会。”霍明知。

        世上所有的犯罪都会留下痕迹,季朗其实已经在中写的很清楚了,剩下的只需要找到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本来想一口气写到抓捕完成的,不过已经很肥了对不对。

        螃蟹:季朗,你的手速,是我做梦都想拥有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季朗:所以,你只能做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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